醜聞不絕 警隊補鑊下達「宵禁令」

警隊近期醜聞不絕,正當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被指報細警員犯案被捕數字之際,旋即又爆出警司吳偉漢等三名警務人員涉嫌收賄向夜總會通風報信一案。警隊面對急風暴雨,昨傳出有高層向內部發出訓示,要求下屬嚴守紀律,包括不准染髮、男同事不准戴耳環、不可遲到,甚至無早餐時間,原因是「部分傳媒很渴求找出我們(警隊)更多錯處」。有前線警員形容訓示如下達宵禁令,惹人反感。學者及立法會議員則轟警隊高層無好好自省,反將責任諉過傳媒,對執行紀律後知後覺,反問「係咪無傳媒監察,就咩都可以做?」

警務人員WhatsApp群組流傳來自不同高層的訓示,其中一段據稱由西九龍總區指揮官發出,內容要求禁止前線人員在西九龍區酒吧消遣、要注重儀容、不准染髮、不許男同事戴耳環、槍要放槍房,並要嚴厲執行。

訓示引起內部反彈

另一則訓示據稱由刑事部助理處長經一名警司發出,「唔準(准)遲到、無早餐時間、canteen(食堂)都唔俾(畀),明日生效」,更表明「希望大家能明白警隊現時正處於困難時刻,受到高度關注,我們別無選擇,但可採取一些措施,希望大家可提高警覺,避免犯一些可避免的錯誤,因部分傳媒很渴求找出我們更多錯處,即使休班,亦要提高警覺。」有關訓示引起內部反彈,被形容為宵禁令。

警方並無否認相關訓示內容,發言人稱,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紀律及操守,亦要求人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時均須遵守警隊行為守則及價值觀。

城市大學專業持續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警隊要求前線人員遵守紀律並無錯,但不應諉過傳媒,因傳媒作為第四權,天職是監察政府,警隊應時刻做好自己,夜半敲門也不驚,而今次有警司涉貪,幾乎各報均放頭版,肯定不是部分傳媒想捉錯處,但警隊高層卻自欺欺人老羞成怒;正所謂真的假不了,盧偉聰之前涉隱瞞警員被捕人數,相信是因佔領行動後警隊形像插水,盧不敢觸及傷痛,但警隊出現問題,應面對現實作出反省。

怕被傳媒找出劣行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形容警隊高層訓示好搞笑,「就算唔使人吼住,警務人員都應時刻以身作則」,他反問「執法人員冇人吼住,係咪咩都可以做先?」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指,傳媒有責任監察當權者,警隊應受傳媒監察,有關訓示只會加深警隊與傳媒矛盾,「成個思路錯晒,如果做得好唔怕畀傳媒監察」議員鄭松泰更指,事件反映警隊高層態度敵視傳媒,市民對警務人員行為有合理期望,但警隊高層不但沒有自省,反而敵視傳媒,「呢種態度繼續下去,只會令警隊形象更差,更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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