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工時損親情 司機怒轟報告「得個吉」

【本報訊】標準工時變合約工時,飽受長工時折磨的打工仔堅拒收貨!當了四十年司機的王先生,日做十二小時,即使精神欠佳或身體不適,亦因擔心會被扣減勤工獎「唔返一日冇成千蚊」而頂硬上,但長工時並未為他帶來財富,卻換來一個只有工作、與家人關係疏離的寂寥晚年。他狠批討論多年的標時最終「得個吉」,形容合約工時「不切實際,邊個主(僱主)邊個次(僱員)好明顯,(僱員)點話事?」根本無助保障工人權益。

合約無訂工時 日做12句鐘

六十六歲的王先生去年轉到一間私營巴士公司任職循環線旅遊巴司機,合約只訂明每周工作六日,並無訂明每日工時,底薪連勤工、安全及清潔等獎金,一個月工資有近二萬元,但公司會編定員工更表,規定王先生返「朝九晚九」,變相要求一日工作十二小時,否則當「失更」處理,「返唔足就係失更,冇勤工獎!」

他坦言,長工時令其身體不勝負荷,即使每天把握午膳時間小睡片刻,也無補於事,「一到晏晝就好疲憊,最辛苦係(下午)三、四點,會瞌眼瞓」,結果令他駕駛時未能集中精神,偶然會行錯路。為養足精神,王先生惟有犧牲每周剩餘的一日休息時間,留在家睡覺,與兩名兒子每月溝通時間不多於一小時,關係疏離,「冇辦法,(大家)好多時都見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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