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在任期間收受利益及行為失當,隱瞞接受租賃深圳豪宅三百萬元豪裝,並用職權提議向負責裝修工程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一案,昨於高院續審。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出庭,就他兼任主席的授勳遴選委員會於二○一一年處理授勳事宜作供。他承認授勳制度並非用作酬謝私人服務,他知道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在當年授勳名單中,但到翌年報章揭發曾蔭權與涉案深圳大宅關係,他始知何周禮替大宅裝修設計;唐又披露當年有一位官員拒絕接受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另外,唐確認雄濤股東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是曾蔭權選特首時的主要支持者,兩人也是好朋友。
昨日是農曆年三十團年,曾蔭權如常到高院應訊,而法庭則只審訊半天,提早「收爐」,法官陳慶偉不忘提醒陪審團「唔好食得太飽,下星期三記得返嚟法庭」。散庭後,記者問曾蔭權晚上會否去吃團年飯,曾並無回應。至於證人唐英年,則在開庭前向記者透露,他將於新春期間外遊。
唐英年昨用英文作供,他稱於○七年至一一年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兼任授勳遴選委員會主席。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他與財政司司長等其他遴選委員會成員開會討論授勳提名,按慣常做法,開會前他會提醒成員需作出利益申報,他身為主席亦需申報,而他過往至少申報了一次。他同意控方所指,授勳制度是為嘉獎在各行業有傑出成就及公務上有貢獻的人,而非用作酬謝私人服務。他又稱,遴選委員會的提名不會涵蓋高官局長,因此他慣常建議特首提名高官,特首亦有絕對酌情權在委員會名單出爐後「加名」。
控方提到何周禮獲授勳之事,問唐英年當時知不知何也在委員會提名名單之列?唐答知道。控方接着問唐向特首遞交提名名單時,究竟知不知何替涉案深圳大宅裝修設計?唐答不知道。控方問他何時知道,他表示是在一二年看報章時知道。
唐英年其後亦向控方確認,曾蔭權從無向他透露有關自己在深圳租樓及打算在離任特首後到深圳居住的事。
控方根據一份政府內部文件,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遴選委員會敲定提名人選,有二百八十人被提名八個不同等級勳銜,有兩人獲提名頒授大紫荊勳章,唐向曾蔭權呈交提名名單前,另再推舉一名官員獲頒大紫荊勳章。唐確認他向廉署提供協助時已看過該份文件,但昨日文件上三名獲提名大紫荊勳章人士的名字均遭遮蓋;唐解釋,政府於七一回歸日刊憲公布授勳名單前,該官員表示拒絕授勳,因此當年獲頒大紫荊勳章的兩人,就是委員會原先推舉的兩人。
此外,辯方盤問唐英年時提及,行會在曾蔭權出任特首前討論過《防止賄賂條例》,當時結論條例應不涵蓋特首,但曾蔭權就任後就表示,至少該條例的第四條應適用於特首。唐稱不記得曾提過哪一條,但記得有討論此議題。
辯方又提到曾蔭權胞弟曾蔭培在離開警隊後轉職私人機構,遭到公眾批評;唐回應指,政府有行之已久的制度處理離職公務員投身私人市場。聆訊下周三農曆年初五繼續。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