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自中醫世家、有妻有兒的已註冊男中醫,與相識十年的女病人發展成好友,有時會約打羽毛球及飲咖啡。由於女病人有肩頸痛毛病,中醫遂藉詞約她在旺角的時鐘酒店內做推拿治療,期間「鬼迷心竅」下趁機兩度向她摸胸非禮,因而惹上官非。涉案四十四歲被告陳英鵬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昨於觀塘法院接受判刑時,再次解釋是因自己「會錯意」才犯事,最終被判囚四個月。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犯事後即時向女事主道歉,而被告的背景報告評價正面,他亦獲不少親友支持。裁判官雖接納被告是因會錯意、表錯情,以及一時失控犯案,但指被告表達心意可用其他方法。加上他身為中醫師,事發時的行為是違反誠信,有一定的嚴重程度,難以不判即時監禁。裁判官考慮被告有良好品格,亦是贈醫施藥的好醫師,故酌情減刑後,判以上述刑期。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妻子在結婚初期,婚姻生活愉快,惟在他兩名兒子先後出生後,身為家中經濟支柱的他,既要照顧年邁父母,又要照顧自己一家四口,感到很大壓力,後來被告更與妻子已分房睡。
辯方又指被告與案中女事主(卅五歲)相識十載,兩人以朋友方式相處,因被告接收了錯誤訊息,會錯意下才犯案。被告收押候判期間已深感自責,亦承受不少精神壓力,不少親友替被告撰信求情,望法庭輕判。
被告被控在去年八月廿三日於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酒店內非禮女事主X。案情指,被告在案發前一天發短訊問X肩頸痛的病情,並約X外出找地方診治,案發時二人在旺角會合後,到案發的時鐘酒店。X躺在床上讓被告按頭及肩,期間被告雙手伸入X內衣摸其胸約半分鐘,再將手移至腹部,X以為是療程一部分未有出聲;被告之後再摸X的胸約半分鐘。X終覺不妥,質問被告,被告道歉,X離開酒店與女友人商討後報警。
案件編號:KTCC 534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