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近年醜聞層出不窮,警員知法犯法被捕及受審個案不絕!正當公眾對警隊管理不善和警員操守極度關注之際,警隊卻疑選擇「報細數」瞞醜。警方近日接連在立法會及向傳媒公布警員犯案數字,報稱去年共有廿一名警務人員涉刑事罪行被捕,但原來此數字有誤導之嫌,並不包括被警隊軍裝部門、廉政公署及海關等執法部門拘捕的警務人員數字。本報循多方面統計查證,發現去年最少有四十名警員犯案被捕,較警方公布的數字多一倍。警務處長盧偉聰昨被傳媒公開詢問是否誤導公眾時,終「唧牙膏」式交代廉署和海關去年共拘捕九名警員,但數字依然不完整。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均批評警方涉欺瞞公眾。
盧偉聰昨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本港治安情況時,指去年共有廿一名警務人員涉刑事案被捕,較前年十五人上升四成,而過去數年,每年平均約有廿三名警務人員被捕。
盧偉聰其後在年終記者會交代警務人員涉及罪案林林總總,「冇話邊一種特別多」,當中包括嚴重毆打、詐騙、盜竊、非禮、強姦、妨礙司法公正、藏毒,並指警方高度重視警務人員操守,一定會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任何違規行為。
不過,本報發現警方公布的「警員因涉嫌干犯刑事案件被警方拘捕」之數字,原來是大玩「文字遊戲」兼「報細數」,該數字不包括被其他執法機構拘捕的警員數目,警方曾向傳媒聲稱無備存相關數字,但根據正常做法,廉署、海關及入境處等倘在行動中拘捕警務人員,會盡快通知警方,警方證實後亦會決定將涉事警員停職或是否採取紀律行動,故警方應知悉相關被捕警員數字及所涉案件。
據本報深入追查其他執法部門資料,得悉警方提供的去年警務人員被捕數字,僅限於被警方刑事偵緝部門拘捕的人數,但因涉嫌犯法而被警方軍裝部門拘捕、被廉署及被其他執法部門拘捕的警務人員數字均無計算在內,警隊更無主動公布。據本報統計,去年另有至少十名警務人員被警方軍裝拘捕、被廉署拘捕的有六人,被海關拘捕的則至少三人,總計去年共有逾四十名警務人員被捕。
綜合上述數字分析,無論是否計算軍裝、廉署及其他部門的拘捕行動,其實近三年警務人員涉嫌犯法被捕人數均趨升,不禁令人懷疑警方試圖隱瞞「走勢增多」的現象。此外,廉署接獲有關警員犯法的舉報亦有增加,由一四年的二百零二宗上升至去年的二百四十七宗,而該署受理並展開調查的案件,同期亦由一百零四宗升至一百五十六宗。
盧偉聰昨在記者會上被問到警方的數字是否涉誤導公眾,他堅稱,警方一直只公布由警方拘捕的數字,但他亦即時「唧牙膏」式披露,去年有六名警員被廉署拘捕,前年為十六名,海關去年則拘捕三名警員,前年則沒有拘捕。不過,盧偉聰仍無提及被警隊軍裝部門拘捕的警務人員數目。他否認警隊管理不善,但承認警隊中確有壞分子、壞蘋果,惟相信只是個別警務人員的行為,「一個警員犯案已好傷心,更何況係廿一人,但警隊餘下二萬九千名警務人員也會努力為市民服務。」盧稱會研究警員犯案背後原因,亦會加強警隊的誠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