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煙霧餅」 公大生收押候判

【本報訊】立法會在前年二讀《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警方在金鐘海富中心截查一名公開大學的男生時,在其背囊內搜出懷疑一公斤的「煙霧餅」而將他拘捕。涉案廿歲被告關迦曦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成立,案件原定昨日判刑。惟裁判官閱畢被告的背景報告後,指其悔意流於表面,不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下令將原准保釋的被告收押至二月一日,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後始判刑。

官斥被告不可信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感後悔,聲稱信錯人,堅稱涉案「煙霧餅」是由網絡群組上認識的男子交給他暫放,他不知道是爆炸品,事後該男子已失去蹤影;裁判官直指被告上述說法不可信。香港公開大學學生會幹事會早前在網上發表聲明指,被告關迦曦並非如辯方大狀早前在庭上所指,他曾是學生會成員,被告應是政治及公共行政學會前幹事成員;聲明亦指被告是檢測及認證學系的學生。

案件編號:ESCC 413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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