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馮宜亮七項專業失德罪成

【本報訊】著名兒科醫生馮宜亮涉九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裁定其中七項成立,今午判刑。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昨指出,鑑於馮宜亮於聆訊承認自己對當年診治男嬰的經過「零記憶」,他的證供全基於醫療紀錄的解讀。但根據紀錄及證人供詞,醫委會不認同馮稱男嬰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裁定處方類固醇及劑量不恰當。

重複向幼嬰處方類固醇

麥列菲菲表示,根據馮宜亮的紀錄,並無記下急性毛細支氣管炎的徵狀,亦沒有顯示男嬰三次求診有病情急劇轉差,辯方專家證人兒科醫生譚一翔亦同意單看醫療紀錄,不會診斷男嬰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馮從無寫下診斷病人患毛細支氣管炎,僅寫患支氣管炎。麥列菲菲說男嬰非急性毛細支氣管炎,重複處方類固醇Allersan及輔舒酮是錯誤,劑量亦過高。

麥列菲菲又指,醫療紀錄並無顯示男嬰受細菌感染,故裁定馮不恰當處方抗生素罪成。此外,醫療紀錄亦沒有提過男嬰使用輔舒酮霧化治療的過程,亦沒有顯示他曾告訴男嬰母親要留意使用噴霧式輔舒酮後有否不良反應,裁定他沒有密切跟進輔舒酮霧化治療。另兩項涉及沒有解釋使用輔舒酮的跟進安排,以及處方未在港註冊藥物因證據不足及不構成專業失德而不成立。

馮宜亮於二○一○年十二月尾至二○一一年一月初,三次診治當時十個月大、僅咳嗽及輕微發燒的男嬰,診斷他的病情一次比一次嚴重,遂處方兩種類固醇及一種抗生素,男嬰服藥後嘴唇曾有近一分鐘變藍及暈眩。母親帶男嬰向另一名兒科醫生求診,對方處方一般感冒藥物,並指馮處方的藥物包括類固醇及抗生素,母親震驚及失望,向醫委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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