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禁酒誠好事 最怕官員懶執法

開講有話︰「酒乃穿腸物」,特別係青少年,缺乏自制能力,好容易泥足深陷,酗酒成癮。呢,連大學問家胡適都係咁講︰「少年恨污俗,反與污俗偶。自視六尺軀,不值一杯酒。倘非朋友力,吾醉死已久。」你都咪話唔大件事!

講完古人,講番香港。早喺二○○○年本港就開始實施酒牌制度,禁止持酒牌嘅食店或酒吧喺「處所內」向十八歲或以下人士售賣酒類飲品,之但係青少年喺「處所外」飲酒就唔受規管,包括便利店同超市等零售店舖攞正牌賣酒畀青少年。為咗堵塞呢個漏洞,食衞局計劃修例,禁止喺任何商業活動中向青少年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預料最快本年度提交立法會。

港產官僚拖咗近廿年至補鑊,反應仲有冇再遲鈍啲吖?衞生署幾年前做嘅調查,已經發現曾經飲酒嘅高小學生同中學生比例,分別達四成四同六成二,其中每月最少飲酒一次嘅,高達一成幾。有關注團體係咁講嘅,求助嘅青少年酒徒當中,十居其九都係喺超市或便利店買,亦有唔少人幫屋企成年人買酒,順便自己飲埋一份。

講真,只要班高官唔好成日匿埋喺冷氣辦公室,多啲深入民間睇吓就一清二楚。未夠秤嘅(o靚)仔(o靚)妹喺便利店成pack成pack咁入貨,話都冇咁易,證明齋靠業界自律完全唔可行。查實幾年前已經有人提議效法新加坡、加拿大及英國等地,連便利店同超市都要攞酒牌,可惜官老爺借咗聾耳陳隻耳,睬你都有味。

當然喇,如果當局修例後冇監冇管,疏於執法,一樣出事嘅咋。好簡單,舖頭打開門做生意,唔通下下查個客身份證咩?試吓遇着個狼戾啲嘅,開拖都有份。有辦你睇㗎,食肆禁煙實施多年,好多地方都係陽奉陰違,有啲為免得失啲客,甚至主動奉上「米缸」,加上控煙辦懶懶閒,通宵食肆煙霧瀰漫,仲衰過舊時。

不過同港產官僚講呢啲道理,睇怕都係對牛彈琴嘅嘞。大家有眼見,班廢官做嘢有邊鑊唔係添煩添亂,有邊鑊唔係好事變壞事㗎,淨係故宮文化博物館已經搞到滿城風雨,杰過芝麻糊。仲有吖,港產官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由姑息假難民犯案到取締工廈亂象,無一例外。所以話,新例原意係好,但實際效果仲要睇過至知。

全面落實青少年禁酒,冇人會反對,但一定要多管齊下,除咗加強執法,宣傳教育一樣咁緊要。不過嘥氣喇,大嘅唔好教壞細,唐唐、貪湯一類高官個個以歎靚酒為榮,年輕人有樣學樣,以為嗒番兩杯好cool好有型,結果咪搞成依家咁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