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醫院性侵案 爆愛滋恐慌

九龍醫院病房四男涉嫌性侵少年案,又掀「愛滋恐慌」!據悉當局在跟進案件及替涉案人抽血檢驗時,懷疑有疑犯帶愛滋病病毒,令事件增添傳染危機,當局恐防十七歲受害人感染愛滋病毒,他要接受服食抗愛滋病病毒藥物及接受緊急抗愛滋病毒治療。而涉嫌猥褻性侵的四名男子,已獲保釋候查。另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關注事件,將與醫管局檢討監察和保護機制,他指局方有責任保護缺乏自理能力的病人。

該宗病房風化案在本月七日揭發,留醫九龍醫院精神科病房的十七歲少年,由上月至本月初,疑在病房和廁所先後遭四名同房病人強迫口交和侵犯,但醫護人員無察覺,至青年母親探病時由其他病人告知其子「被人搞」,向兒子查問後驚揭案件。

涉案四院友 保釋候查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拘捕四名疑涉案男病人(卅八至五十六歲),四人已獲准予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九龍醫院成立專家小組,檢視包括病房運作等可能引致此類事故的因素,並提出改善措施。

不過事件仍有餘波。有消息稱,因院方在跟進評估性接觸傳染病毒的風險時,有人拒絕被抽血化驗。其後懷疑有疑犯是愛滋病帶菌者,故需要採取防傳染措施,據悉十七歲受害少年正服食抗愛滋病病毒藥物,以及接受緊急抗愛滋病病毒治療,需待感染愛滋病毒的三個月空窗期過後,始能確認是否染病。

高永文:將與醫局檢討

九龍醫院發言人表示,為保障病人私隱,不會透露或評論病人的病情和健康狀況,該院會繼續協助警方調查案件。院方已向病人及其家屬詳細解釋,並會繼續與該名男病人及家屬保持聯繫,提供所需協助。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一般情況下,被捕人士均有權拒絕作身體檢查,但如性罪行等,受害人身體上可能留有疑人的口液或精液,故警方有權力要求疑犯提供DNA樣本,以作搜證。如警方堅持要疑犯作身體檢查,也可向法庭申請,但基於每人均有保障自己的權利,故多數不予獲發頒令,惟仍要視乎法庭最終決定。

對有病人在公立醫院精神科病房疑遭同房病人性侵,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出席一場合時表示,非常關注事件,稍後會與醫管局檢討機制,研究對部分沒有自我照顧能力的病人加強監察和保護。他坦言,相信部分精神病病人需禁閉式治療,法例上亦規定在甚麼情況下,需將病人收進有關病房。他指局方有責任確保制度上能夠保護缺乏自理能力的人。

團體倡24小時監察病房

香港精神康復者聯盟副主席王文臬表示,院方有責任保護病友,特別是身形較瘦弱的容易被人欺負。他建議增加錄影系統,廿四小時監察病房情況,又指一名剛離開九龍醫院精神病房的病人稱,很多時被人騷擾,但即使向醫護人員反映,亦可能因為患有精神病而無人相信。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亦對事件感震驚,質疑九龍醫院有隱蔽而沒有監察的地方,甚至涉及人手不足,建議院方在公眾地方安裝閉路電視、並設立醫護人員巡更制度,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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