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八成店舖賣酒予青少 一成高小生自己買酒飲

【本報訊】從事藥物、酒精預防及教育工作的啟勵扶青會行政總監蕭加欣表示,該會支持禁止零售店舖售賣酒精飲品予未成年人士。該會去年就相關議題訪問約一千名十三至廿一歲青年,約六成受訪者支持建議,認為可減少年輕人接觸酒精的機會。

該會去年進行測試,委派數名十五至十六歲青少年在全港逾百個零售點進行測試,最終發現青少年可於八成零售點買到酒精飲品,反映青少年接觸酒精「輕而易舉」。她指出,規管方法是否以立法形式執行,當局須多作公眾諮詢,以了解青少年與家長的取態。

學者冀政府成立控酒辦

據二○一三年衞生署委託香港大學的調查顯示,本港曾飲酒的小四至小六學生,以及中學生分別佔受訪組群的四成四及六成二,每月最少飲酒一次者分別佔百分之四點七及一成多。近半數曾飲酒的小學生在八歲或以前已首次飲酒;在曾飲酒的中學生當中,五分之一在七歲或之前已初嘗酒精。這些高小學生及中學生當中,分別有一成及兩成七是自己買酒飲。

另外,政府擬立法規管零售店售賣酒精飲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惟由哪個部門執行則未有定案。香港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建議,當局應可借鑑成立控煙辦公室的經驗,成立控酒辦公室,以專人執行新規法,始可有效地執行相關法規,否則,只會出現有法不依的情況,最終亦未能達到當局欲減少年輕人接觸酒精飲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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