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女神之所以蒙眼,因為司法純靠理智,不靠誤人的感官印象;至於一手提劍,表示制裁嚴厲,決不姑息。然而,為期七十九日的非法佔領行動,至今已逾兩年,律政司對佔中的主要搞手和幕後黑手的檢控工作,依然毫無進展,無視遲來的公義等同否定公義,試問正義女神手中的秤和劍,是否也被混濁的霧霾所遮蔽?
正如同文陳曼琪律師指出:「律政司延遲妥善交代佔中檢控工作給予公眾非常錯誤的訊息,便是只要人多規模大,政府便沒他們辦法,案件也不會交付法庭處理……政府實是錯判形勢,不知香港法治已像溫水煮蛙,法律像沒有底線,違法像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更令人懊惱的是,在處理佔中的檢控過程中,正義從來沒有出現,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則更是諷刺。不是嗎?佔中搞手兼金主至今仍然逍遙法外,且表明「唔怕坐監,最怕判社會服務令洗廁所」,就係睇死你律政司吹我唔脹;而路見不平向其掟豬雜洩憤的卻已鋃鐺入獄,正義女神嗰塊蒙眼布,睇怕係冇眼睇多過甚麼「司法純靠理智」!連對待佔領行動的搞手還要「預約拘捕」,香港回歸後之所以有亂無治,豈是無因。
古人都知道,善為治者,綱舉而網疏。綱舉則所羅者廣,網疏則小罪必漏。所羅者廣,則大罪不縱,則甚泰(過分)必刑。微過必漏,則為政不苛。甚泰必刑,然後犯治必塞,此為治之要也。意思是,善於治理國家的人會抓住總綱而讓法網稀疏。能抓住總綱,它的涉及面就很廣。法網稀疏,則小過失就得以忽略。涉及面廣,則大罪不會縱容,大過必會懲罰。小過失忽略,為政就不會苛刻。大罪一定懲處,則違法亂紀的行為就會遏制,這就是治國的關鍵。古人懂的,如今的司法人士反而不懂,厚反中亂港者而懲小過失者,香港豈能不步入衰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