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日前對政治局同志提出十項要求,其中第六項是「要首先做到敬畏、遵守紀律和規矩」。習表示,每一個黨員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應該做到。他還說,「要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處理好全局和局部關係、中央和地方關係」。
習近平以總書記之尊要求政治局的同志「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其請示對象當然就是總書記本人。中央政治局委員、特別是政治局常委雖各自分管負責一大攤子工作,然只屬「局部」,總書記掌握全局。政治局委員中且有幾位封疆大吏,他們比一般地方大吏位高權重,但仍屬「地方」,必須聽命中央,地方重大問題必須向中央、向總書記請示報告。這些都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三年香港「七一大遊行」後,朝廷設立了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由政治局常委出任組長,協調多個中央部門對港澳工作,至今已有曾慶紅、習近平、張德江三位組長,他們都要對港澳重大問題向時任總書記和政治局常委會請示報告。這樣的請示報告制度效果如何,能否有助於中央、總書記作出正確決策,牽扯兩個人為因素,一是總書記和常委會多數常委對組長的信任和倚重程度如何,這對請示報告的採信、接納、批准及進一步作出甚麼樣的指示關係至大;二是組長提交的請示報告都是由小組主要成員──如港澳辦、中聯辦或特區政府呈送上來再經「綜合分析匯總」的,下面提交的報告如何,又往往取決於「上意」對一段時期的工作方針以及下面的「理解水平」和某些自身的傾向需求。
可見問題相當複雜,互動因素很多,組長和下面各單位的主動權、能動性可以很大,請示報告分分鐘可轉為中央決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