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拍男生沖涼 中大內地男判社服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內早前發生多宗有人偷拍事件,一名涉案的內地研究男助理,被揭兩度用手機在校內體育館及男生宿舍更衣室,偷拍其他男生更衣及洗澡,最終被捕。案中廿五歲被告林珅,早前於沙田法院承認兩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學業有成、表現良好,最終判他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辯方昨在庭上指,被告已覓得另一間大學的工作,冀望有新開始。案情指,男事主X於去年十月在中大一更衣室洗澡期間,發現被告從門隙用手機偷拍,遂奪去手機,其後被告遭保安制服及報警。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兩段涉及X的洗澡片段外,亦發現兩段涉及另一男子的洗澡片段,該兩段片是在同日同一更衣室的另一時間拍攝。

案件編號:STCC 44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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