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專家:被告施艾灸屬中醫療法

【本報訊】「香港艾灸學會」創辦人兼會長陳偉安,涉嫌無牌在其旺角的會址內以艾灸為病人按摩及醫治,並用廣告及網頁宣傳,警方事後派員「放蛇」,聲稱手部受傷上門求診後,表露身份將他拘捕。陳事後被控一項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

四十九歲被告陳偉安被控於去年八月十一日,在彌敦道金都中心內無牌行醫。控辯同意案情指,被告事發時點燃起艾條後,將艾條放在放蛇警員的手附近,被告同時解釋指此舉是用來紓解痛楚。警員隨後表露身份,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是「無牌中醫」,並非存心犯案,只是想幫人。

控方之後傳召姓胡專家證人作供,胡解釋,艾灸是針灸灸法之一,屬中醫療法;用來製造艾條的艾草亦是中藥。胡續指,艾灸治療是將燃燒中的艾條對着穴位,藉熏灼穴位以打通經脈,從而產生止痛之效,治療機理是根據中醫藥理論而來。

辯方質疑靠招牌下結論

辯方指,胡曾在現場看過會址的招牌,故質疑胡若從未看過涉案的招牌、單張和卡片,便不會得出「被告非法中醫執業」的結論。胡不同意,指被告並非表列中醫或註冊中醫,但他向放蛇警員談及艾灸時,有關內容亦是源自中醫理論和概念。案件於本月十八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 4438/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