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會計的年輕超市兼職女收銀員,窺準收銀機有一個「交易儲存」功能的漏洞,可藉此私吞其中一次交易的金錢。她遂在不足六星期內用此方法狂偷錢逾一百五十次,涉款約一萬七千元,直至上司發現她處理的交易有異而揭發。女收銀員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偷竊和企圖偷竊共兩罪,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因欠下逾十五萬元學費要償還,才以身試法。惟裁判官反駁指,升學不必急於一時,質疑:「社會大學唔係一間大學呀?」將被告收押候判,並頒令被告要償還偷取的款項予超市。
案情指,廿四歲被告温婉華自一二年起,在粉嶺的惠康超級市場任兼職收銀員。收銀機設有一個「交易儲存」功能的按鈕,若客人在付款期間,突然想額外買其他貨品,收銀員便按下該按鈕,把客人已選貨品的項目儲存。當客人帶同額外貨品折返時,收銀員再按該按鈕,連同早前已選的貨品一併計數。
被告利用此漏洞,當有客人購物而不需收據時,便擅自按下按鈕。直至另一客人購買相同貨品,被告再偷按該按鈕,讓收銀機以為正處理上一宗交易。這樣,超市雖然有兩宗交易,但收銀機僅記錄一宗,被告趁機「穿櫃桶底」私吞多餘款項。她在去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廿三日期間,利用此法一百五十二次犯案,偷取共一萬六千三百多元,有時一天內可偷取高達一千五百多元。
上司對其處理的交易起疑,通知保安經理於去年十一月廿四日突擊檢查其收銀機紀錄,發現當天她已「行事」七次,涉偷款七百三十多元。上司報警。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於一○至一五年間先後修讀毅進課程和職訓局的會計文憑,並向學生資助處借下逾十五萬元學費。被告畢業後已努力工作,除做兼職收銀外,另有一份酒樓兼職,但她有經濟壓力,既要還學費,亦要支付家用。裁判官吳蕙芳遂質疑,為何不日後才升學,反問:「惟有讀書高呀?」官認為需因應家境「睇餸食飯」。
吳官又批評被告讀書多年,卻未懂明辨是非。亦認為被告自私,而且犯案時「大膽」。 當吳官得知被告現時在幼稚園任會計文員時,更指:「仲做會計?啲人交盤數畀你睇?」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七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 17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