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金沙集團主席艾德森於二○一三年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華爾街日報》的美籍駐港女記者Kate O'Keeffe誹謗,不滿女記者其中一篇報道形容他「爛口」(foul-mouthed)。案件拉鋸多年,雙方近日終同意和解,女記者毋須作任何賠償,也毋須抽起該報道。
根據和解協議,雙方會各自支付訟費,有關報道可繼續留在網上,毋須刪除或修改。涉事報道在一二年刊登,Kate有份撰寫,當中報道艾德森與金沙中國前行政總裁翟國成(Steve Jacobs)兩人之間的恩怨時,形容艾德森「爛口」。對於案件獲撤銷,《華爾街日報》發言人表示欣慰,表示日後報章和Kate會中立及準確報道有關金沙集團及艾德森的新聞。
雙方為此訴訟已糾纏多年,Kate曾嘗試在美國為誹謗案傳召證人,但被艾德森在當地入稟法院,要求禁制證人上庭。金沙發言人曾要求《華爾街日報》暫免Kate繼續報道賭業新聞,避免出現利益衝突。不過Kate繼續留任,直至去年一月被派回華盛頓,負責採訪中國財金和美國政治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