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去年八月涉在港鐵太古站與男記者發生爭執,閉路電視拍下兩人互有推撞拉扯,最終雙雙被捕。兩人早前在東區法院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控方就案件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決定撤銷兩人的控罪,法庭准許兩人各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另須各付五百元堂費,兩人離庭時均沒有發言。
案情指,二十五歲報稱學生的梁天琦與四十二歲報稱記者的盧永賢,於去年八月十三日近晚上十二時,在港鐵太古站未付費大堂發生爭執,有兩名港鐵職員目睹梁及盧互相揮拳及拉扯,又以粗口互罵,一名男職員及一名男途人嘗試制止及分開雙方,當時梁身穿的上衣背部被扯破,他右肩、面部及頸部亦遭抓傷,而盧則牙有血漬及嘴唇腫脹。
警員接報到場時梁及盧已離去,警方翻查站內長約八分鐘的閉路電視畫面,顯示當時梁與盧互有揮拳,盧更捉緊梁及將梁摔在地上,兩人並有互相追逐及掌摑對方;盧在事發翌日自行到灣仔警署報警稱被梁打,警方分別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及二十日拘捕梁及盧,梁在警誡下保持沉默,盧堅稱是梁先出手打他,他只是防衞。
案件編號:ESCC 41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