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為吸煙妻出頭 夫打人判社服

【本報訊】會計師偕妻及兩子女在沙田街頭見一名婦人疑在禁煙範圍吸煙,上前勸阻時遭婦人噴煙兼追罵反擊,吸煙婦的丈夫更「強出頭」,在兩童面前向會計師批(月爭)導致對方門牙鬆脫,被捕丈夫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曾一度表明或會對被告判囚的裁判官,最終給予對方機會,昨於沙田法院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一百五十小時,被告聞悉不用判囚後,哽咽表示「多謝法官」。

四十九歲被告黃首應,報稱建築工,早前認罪後被收押近兩周。裁判官昨表示,發現被告向感化官陳述的事發經過,與他在庭上承認的案情南轅北轍,似不願承擔責任,感化官不建議他接受社服令。

被告黃首應否認其事,並當庭向裁判官解釋,他只是表達欠佳,招致感化官誤解;他強調「我有打人,我好後悔,畀次機會我」,裁判官接納其解釋。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在沙田置富第一城露天廣場,襲擊四十六歲男事主熊煒明。

案件編號:STCC 508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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