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有人說當今無恥者的邏輯是:總有人比我更無恥!要不然,何以電訊詐騙案手法層出不窮,連學生、老弱殘疾者也不放過?像山東九十後學生徐玉玉誤中「助學金」詐騙陷阱鬱結身亡;有病人被騙光救命錢;深圳有老人被冒充政府人員的騙徒上門在其電腦安裝木馬病毒,結果被騙徒在網上轉走逾千萬元。古時一劍闖蕩天下,如今倒是一賤騙盡世界,難怪有人感慨:上世紀的人尚有羞恥心,略有良知,懂得禮義廉恥,至少撒謊會臉紅,做錯事會覺得內疚。
俱往矣!如今的人詐騙得理直氣壯,他們的邏輯也許是:總有人比我騙得更多,何必大驚小怪!請大家看看這堆數字,就大概可知內地人一賤如何騙盡世界:僅一五年,全國公安電訊詐騙立案就達五十九萬起,造成經濟損失二百二十二億元。去年一至十一月,共破獲九萬三千宗電訊網絡詐騙案,約五萬二千人被查處。面對如此猖獗的電訊詐騙,按現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涉案者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判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數額特別巨大可判囚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睇落好似「幾重」,然而所謂數額卻沒有明確定義。有鑑於此,有關部門早前發布懲治電騙新規,明確指出詐騙三千元以上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三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五十萬元以上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有關懲治電騙新規的意見稿還列出十種「酌情從重處罰」,如致人自殺、死亡或精神失常;詐騙殘疾人、老年人及學生;以慈善名義行騙。在多數人毫無羞恥感之下,要懲治一賤騙盡世界,徒法不能自行,有法不依也是枉然,不落實執行,就如領導人所說,只會讓制度變成紙老虎、稻草人。對付電訊網絡詐騙一如反腐,要大騙小詐一起打,絕對不能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