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發起的元旦遊行非常醜陋,不僅在於遊行人數歷來最少,影響力江河日下,更在於遊行主題是就四名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向法庭施壓,踐踏司法公正。
凡是法庭正在審理的案件不能評論,否則有機會構成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本來是常識。莫名其妙的是,一般市民都知道的道理,民陣卻置之不理,元旦遊行對四名議員的司法覆核案指指點點,以「主權在民」為藉口,涉嫌干預司法運作及影響法官判案。政客平時將法治掛在嘴上,要求別人相信司法,然而案件涉及自己人就換了面孔,不相信司法會作出公正的裁判,暴露葉公好龍的本色。
參與遊行的「佔中三害」之一戴耀廷早前更發表文章,公然建議反對派選委同特首候選人進行「政治交易」,要求候選人承諾當選後撤銷政府對四名議員司法覆核,以換取反對派選委的支持。有關言論不是評論正在審理的案件那麼簡單,而是赤裸裸地鼓勵利益輸送、賄選舞弊,赤裸裸地干擾法庭判決。身為法律學者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設想這番話出自建制派之口,反對派尤其是藍血精英肯定群起而攻之,如今對戴耀廷的言論及民陣的遊行主題不置一詞,分明是雙重標準。
嘴裏仁義道德,肚裏男盜女娼,這就是香港政客的真面目。從佔中開始,他們就鼓吹「違法達義」、「不守法絕對不等同不尊重法治」的謬論,顛倒是非,如今變本加厲,公開主張魔鬼交易,為何律政司至今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