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特首選舉,中央提出三個條件之一是「能力較強」,今次將這一條鎖定在「有管治能力」上。中央對特首要的是「管治能力」,而不是其他別的能力,例如「競選能力」、能說會道能力、把參選政綱寫得天花亂墜能力、開空頭支票能力、公關能力、貌似會團結各界能力、長袖善舞能力、擦鞋能力等等。朝廷今次提出「有管治能力」,既表明了對梁振英過去四年多管治未達標的不滿,也警示那些擬參選下屆特首的人,中央的要求很具體、很明確,缺乏管治經驗和能力的人,或者在政商管治崗位上的平庸無能之輩,最好別自討沒趣,以為憑把口、會做騷、亂吹水就能打贏選戰、入朝廷法眼也。
上屆選出的特首梁振英非無能之輩,打選戰有一套,他的奮鬥歷史、從商從政經驗也像那麼回事,然而四年多來的管治卻很差勁、很失敗。這主要不是能力問題,而是管治哲學出了問題,他的能力用錯了方向。毛皇帝說過,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線正確與否是決定一切的。大方向出了問題,能力愈強愈僨事,管治愈糟糕。CY的管治哲學、思想路線是鬥爭哲學、一左二窄,這套東西在毛皇帝時代的社會主義制度下都行之難久,破壞性極大,令社會撕裂,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的香港就更是絕難行通,令政府管治陷入絕境。
朝廷實施「一國兩制」的根本目的是要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鬥爭哲學、一左二窄不可能達到這目的,只能對管治施政造成破壞。因此,中央要挑選「有管治能力」的特首,必先在管治哲學上作出反省和調整。香港的能人其實不少,然惟有放棄鬥爭哲學、一左二窄的做法,才能成為管治上的正能量、正能力。當然,這不是說不要鬥爭,而是不能鬥爭至上,不能為私欲私利而胡鬧亂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