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淋鏹 工程員准保候訊

【本報訊】鐘錶公司女職員與老闆有婚外情,其後被人買兇淋鏹,令其身體有百分之三點五面積被燒傷。七名涉案男子於去年分別認罪和經審訊後被法庭定罪,判監八年至十九年不等。警方早前再控告一名懷疑涉案的青年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燒傷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被告昨被押解往觀塘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明年三月十七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提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育有年幼子女

被告江俊諺(廿二歲),報稱是工程公司東主。控罪指,被告於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三月八日,在香港串謀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向譚珮瑩投擲或淋潑硫酸,意圖使譚身體燒傷。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時稱,被告是領有牌照的工程人員,現與朋友經營小型工程公司,月入約三萬元,被告與其女友育有一對年幼子女,被告的母親則任職會計人員。被告結果獲准以現金十萬元及人事五萬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 55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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