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釋囚出獄後五個月仍找不到工作,經濟壓力下連續兩日假扮乘客,並以七吋長刀先後行劫兩名的士司機,劫去現金一千四百五十元及兩部總值一萬一千元的手機。惟他第二次行劫時留下自己手機及被閉路電視拍下容貌,翌日被拘捕。他昨在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判監七年。法官指本案性質非常嚴重,兩名事主均是的士司機,其中一名事主右手手指更被鎅傷,但慶幸他仍能繼續駕車。
被告李佳榮(卅三歲)承認於今年一月三日及四日先後在黃大仙東匯邨匯心樓附近及美東邨美寶樓附近打劫梁孝維及吳志明,共劫去現金一千四百五十元及兩部手機。被告過往有盜竊及爆竊等四次案底,前年因爆竊被判監兩年,去年八月出獄,五個月後干犯本案。辯方稱,被告曾任地盤工及貨車司機,去年出獄後一直找不到工作,因經濟壓力犯案,他已感後悔並對有事主受傷感抱歉,強調非有心傷害他。
案件編號:HCCC 43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