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圍堵校委案保安認出李峰琦阻擔架床

【本報訊】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晚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其後被控以刑事恐嚇等五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續審,裁判官准許港大保安主任馮志才在法庭內認人,而馮志才認出其中一名被告李峰琦就是事發當晚以雙手擋着擔架床運送,以及大叫「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的「肥身材青年」。

聽到有人叫「唔好畀紀文鳳走」

馮志才接受辯方盤問時指,當時情況危急,故沒有在現場叫出李峰琦的名字,他舉例說:「如果有日我喺街見到李大狀(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你差啲畀架車撞,我都會直接大叫走開,唔會叫你個名。」李柱銘回應說:「希望呢件事唔好發生。」 辯方質疑,以當時混亂情況,不管被告李峰琦站在任何位置,也會阻礙擔架床的運送,無證據顯示李峰琦是刻意阻礙,質疑馮志才誇大證供。馮志才反對上述說法。

控方傳召最後一名證人、港大保安部一級文員鄧志成出庭作供。鄧供稱,他原本負責在控制室觀察閉路電視情況,但當日發生圍堵事件後,他亦被抽調出去協助校長馬斐森返回大樓,他其後又奉召往協助校委紀文鳳離開,當時見被告李峰琦用手擋着擔架床前進又不停大叫:「唔好畀紀文鳳走」。鄧今日會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ESCC 2357、ESS27186/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