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行動」成員何來及「環保觸覺」義工余顯璧,去年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環境保護署署長批准機場第三跑道工程計劃的環境評估報告、並向機場管理局發出工程許可證的決定。案件今年七月在高院原訟庭審訊,法官昨日頒下書面裁決,駁回兩人的申請,並下令兩人須支付環保署及機管局的訟費。由於兩人獲批法援興訟,兩人須付的訟費由公帑代為支付。機管局昨發表聲明歡迎裁決,但申請人余顯璧則表示,正積極考慮上訴。
本案申請人何來及余顯璧,不滿環保署在前年十一月,批准機場第三條跑道工程的環評報告及批出環境許可證,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兩人認為,環評報告是基於機管局提供的新航道航班升降量等資料作評估,但有關資料只是假設,未經過測試,未獲民航處完全確認,質疑沒考慮空域問題和工程對海洋生態、特別是對當地中華白海豚族群的影響。
高院法官周家明昨於書面判詞引用環評報告多處內容,指出環保署方面並非如兩名申請人所言,沒遵從環境評核技術備忘錄所定的標準。對於申請人一方指,環評報告假定日後中港澳三地會重整珠三角空域的論點,法官就認為這點與環評報告針對的噪音問題無關;法官亦認同環保署一方指,報告在評估三跑計劃對附近水域生態及對中華白海豚之影響時,亦已考慮全盤因素。
法官引用案例指出,政府並無法定義務,就任何會影響公眾的措施作決定時,必須進行公眾諮詢,故申請人指環保署不做諮詢的指控並不成立。
何來昨表示,會先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環保觸覺」則發聲明回應,表示對判決結果十分失望,因三跑對環境破壞極其深遠,由機管局提交的環評報告未能如實反映對中華白海豚的生態破壞及飛機噪音問題,加上中港空域問題至今未解決,會令三跑最終淪為千億港元大白象工程;聲明指余顯璧正與律師研究判詞,積極考慮上訴。
機管局則對裁決表示歡迎,發言人指三跑工程經已啟動,機管局會繼續按環評報告及環境許可證的要求,落實一系列環境影響緩解措施,以避免、盡量減少、緩解及補償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案件編號:HCAL 2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