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兩間電力公司公布了來年的電費安排,若果大家是長期關注兩電年度收費調整的話,都會知道在每年十二月的第二個星期二下午,兩電會公布來年新電費的調整,這個安排是要配合立法會的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已是多年以來的習慣。這樣安排的好處,是讓立法會議員可以就兩電收費調整發揮議事功能,也令議會擔當了監察的角色。
傳統上,兩電收費調整會是社會的一個主要關注重點,但今年兩電調整收費卻得不到社會太多的關注,這或許是兩電的價格策略成功。因為來年儘管兩電的基本電費都有上升,可是從燃料帳上的調撥,港燈收取每度電的總收費是下調了,而中電也透過回扣令總電費下降,這樣的價格策略,令兩電承受的壓力減輕了。
對於市民來說,來年兩電總收費下降自然是受歡迎的消息,而對兩電上調基本電費也反應不大,主要也是基於每度電的總收費下降。兩電價格是一個複雜的課題,要市民清楚明白兩電利潤管制協議箇中細節並不實際,但來年減價不代表往後的電費會保留在一個低水平,因為各種政策都預示未來電費會上升。
在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底下,電費是由基本電費和燃料調整費兩個部分組成,基本電費是電力公司實際上可以賺取的利潤,而燃料帳則是以實報實銷形式來收取,電力公司是不會從燃料帳中賺取利潤的,現在來年基本電費上升而燃料帳收費下調,這只是代表總電力收費下降,兩電還是可以從基本電費的上升而獲利。
從數學上的計算來看,因兩電上調基本電費令基本電費的基數上升了,當未來燃料帳因今年回扣後儲備水平下降,若是再遇上燃料價的上升,未來電費的上升將會加大,這也是為何政府一再強調,兩電今次燃料帳回扣性質特別,不應視作對電費下調提供長期或可持續的作用。
事實上,未來的電力收費將會隨兩電的燃料組合而有上升的可能。在兩年前有關香港未來燃料組合的諮詢中,由於主流民意傾向在本地以天然氣發電,在現有利潤管制框架下,兩電增加天然氣發電機組和增購天然氣已是必須,是以政府也批准兩電新增燃氣發電機組,這些資本投資自然會算在認可資產內,當認可資產增加了,兩電的准許利潤也因而增加,再加上增加天然氣的使用,燃料成本也會有上升壓力,除非未來天然氣價格大跌,否則未來電費較現時上升幾可肯定。
至於備受爭議的燃料帳結餘,由於是實報實銷性質,所以由燃料帳回扣在技術層面並非真正的減價,但要貿然更改燃料帳制度卻要深思。
不少人認為兩電故意高估燃料帳來製造回扣,但燃料附加費的徵收水平並不是沒有監管,每年政府都會和兩電商討,兼且會參考獨立能源顧問的意見才制訂,而由於燃料附加費是一個估算,所以必定存在誤差,今年兩電的燃料帳有龐大結餘,其實以前燃料帳也曾經有一段日子是負結餘,結果要由增收電費來收回,到後來也是由市民埋單。可是,將燃料附加費每月浮動卻會容易造成用戶收費波動,誰也說不準燃料價格的每月變化,如何優化燃料帳結餘,相信會是下一個利潤管制協議的一個重點。
在新一個利潤管制協議內,要討論的不單止燃料帳,其他諸如准許利潤、可再生能源使用、開放電網等都會是戰場,參考十年前利潤管制協議的談判,已可預見過程的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