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白牌司機稱事主「面黑」未察不悅

首次來港出席世衞會議的坦桑尼亞衞生部女醫生,乘搭「白牌車」由機場往尖沙咀酒店時,疑被司機苛索二千八百八十元車資及七百元「過橋費」,司機更涉嫌禁錮她在車上,直至她奉上鈔票才放行。區院經審訊後,昨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稱,行車期間與醫生沒有爭吵,且「佢塊面都黑嘅」,未察覺她面露不悅。被告又揚言「唔會上車前傾價錢」,只會接載未有言明實價的客人。

六十七歲被告湯耀華否認搶劫、盜竊、非法禁錮等三罪,但承認非法取酬載客和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兩罪。被告自辯稱,他曾任職的士司機,後因腰骨有問題,不能「坐得耐」,又不能「企得耐」而轉職七人車司機,並已從事了逾廿年,他能說一些英語單字。

否認允三百元接載「唔夠回本」

被告當晚本與客人相約在機場,但客人失約,他遂向外國人兜搭:「Taxi or limo(轎車)?」。女事主從後詢問他:「Taxi?」他於是問:「or limo?」,事主說「OK」後便一同前往車場。被告否認曾與事主談及車費,他也不會答應以三百元接載她,因「唔夠我回本」。

能說英語單字 迪園叫「Dis泥爛」

當被告載事主經過青馬大橋時,以英語介紹:「矣port in 爛頭Island(大嶼山飛機場)」及「Dis泥爛(迪士尼樂園)」等,但沒有提及要收取「過橋費」。直至把事主載到中港碼頭的渣打銀行時,被告才向事主出示收費表,指要收取車費二千八百八十港元。當事主無法提取款項後,被告載事主到旺角一找換店,並着事主兌換五百美元,「我諗住收佢三千五百元,諗住如果收到,可以收多七百元橋費,七百蚊收到就開心,畀唔到就算數。」

被告在接受控方盤問時指,本地客人不會乘坐其車。而當「鬼頭」客人(外國客)查問價錢時,被告會回覆:「Fix the price」,意指叫客人自行參考被告準備的價錢牌。被告稱,若客人講明車資的實際價錢,自己會「say no」拒絕接載。法官親自問被告:「如果客人問幾錢,就唔做生意?」被告直認不諱:「做唔成嘛,個價錢都唔啱。」法官繼而查問:「只接唔講實價的客?」被告簡潔回答:「係」。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44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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