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游梁案終局後始辦補選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被取消議員資格已成定局,選舉管理委員會仍未公布有關補選日期及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由於游梁二人的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二人仍可於下周三(廿八日)之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加上終院會否接納仍是未知之數,他相信,選管會較為穩妥、審慎的做法是等待司法程序終局後才舉行補選。

對於社民連梁國雄等四名議員宣誓被覆核一事,譚指基於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具體評論,並指不能假設以上案件的判決結果,故討論會否將所有可能出缺的議席一同補選,目前言之尚早。

上訴不獲批即可安排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查詢時指,即使留待有終極判決後才安排補選,重點仍然要視乎法院會否批出上訴許可,如上訴獲批即意味案件仍有合理可爭拗之處,屆時很難估計審訊需時多久;他又估計法庭在未來一、兩個月會決定是否批出上訴許可,若不獲批,選管會屆時可安排補選。

此外,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律政司代表於會上指擬於法律政策科,開設一個常額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負責涉及政制及選舉事務有關的相關事宜,該職位年薪連同福利開支在內涉及約三百萬元,委員會最終以七名議員贊成、一名議員反對,有關建議會交由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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