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對沖機制一直是勞資雙方多年爭議不休的議題。商界常以「政府承諾」及「沉重負擔」捍衞對沖機制,勞工界則以蠶食打工仔退休權益為由,不斷要求當局取消對沖機制。根據積金局紀錄,○一年至去年,對沖的金額達二百八十億元,部分打工仔的強積金戶口至今更是未有分毫,甚至有意見要求廢除強積金制度,最終迫令政府要向商界挑戰,提出改革。
強積金對沖機制沿自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港英政府分別在一九七四年及一九八六年,於《僱傭條例》加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保障,惟同時容許僱主按年資支付的酬金或公積金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據稱政府於九十年代末,為了令商界支持推行強積金,最終同意將對沖安排過渡至強積金,強積金法例終在立法會獲得通過。
不過,對沖機制實施以來,被指不斷蠶食打工仔的退休權益,由○一年至去年,強積金累計對沖了打工仔約二百八十億元,其中對月薪七千一百元,即毋須作僱員供款的打工仔影響最大,因為他們的強積金戶口只有僱主供款,一旦遭解僱,戶口便會全數對清,據積金局的資料顯示,去年共有一千一百個強積金戶口被全部沖走,情況令人憂慮,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前表明,對沖嚴重影響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當局不能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