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今年中發生「閉門失竊」案,因嗜賭及投資失利而欠下百萬元債項的警署警長,利用掌管存放保釋金夾萬鎖匙之便,監守自盜偷走一百零七萬元保釋金,向同袍留下一句「我走先啦」,便帶同贓款到澳門「搏殺」打算「翻身」,最終輸光。警長其後在內地自首,回港後被捕,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即時入獄兩年。法官直斥被告身為資深警務人員,定必知道行差踏錯的後果。
被告張偉倫,現年四十三歲,他承認於今年五月二日,在灣仔軍器廠街灣仔警署報案室內,偷去值日官夾萬內的一百零七萬港元現金。被告事後已被革職。辯方求情時,形容本案是一齣悲劇,中五畢業後的被告自一九九二年加入警隊,一五年剛獲晉升為警長,月入三萬元,曾多次獲嘉許,但被告因賭博等而欠債逾百萬元致財困,一念之差犯事,不但同袍對其作為感到震驚,被告亦將失去逾百萬元長俸及宿舍等福利,其妻女亦要遷出。
辯方續指,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已就讀大學的女兒,而被告以為會站在他那一邊的妻子,更在他被捕後隨即提出離婚。被告不但失去人生、職業、長俸,更連家庭亦失去,他已感到十分後悔。法官詢問辯方,被告之妻為何要離婚,辯方答道,被告也不知,被告只是收到妻子的相關文件。法官對於被告落得如此境況感到可惜,但亦指被告身為資深警員,定必知道行差踏錯的後果。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灣仔警署報案室值日官,負責保管報案室存放保釋金夾萬的鎖匙。當日上午十一時,被告向同袍稱相約了朋友到警察總部飯敍而離去,但個多小時後,同袍突然接到被告來電,被告稱「我對你哋唔住,我走先啦!夾萬鎖匙放咗喺黑色盒度」,同袍其後再未能聯絡被告,後來更發現夾萬內五包合共一百零七萬元保釋金不翼而飛。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欠下百萬元街數。
被告其後在內地自首,並於八月一日回港被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欠債偷去款項,並透露早於二○○九年便因與妻子賭輸錢、以及投資失利而欠債。他是在到達澳門後才通知同袍,並打算以贓款做本在澳門贏回一百萬元來還債,又在澳門丟棄其警察委任證等,可惜贓款在一個月內輸光。被告輸光錢後,以為在離開澳門時會被截停,怎料卻成功過關到了珠海,他於是在內地自首。
案件編號:DCCC 93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