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轟 教局冇靈魂 幼園掠水照批

教育局「冇靈魂」監管不力,幼稚園超收報名費九十二點五倍!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發現目前全港有卅六間幼稚園獲教育局批准,收取超過規定上限四十元的報名費,費用由五十元至逾三千元不等,當中不乏學校擁逾百萬盈餘,及有學校是在未獲批申請下已超收費用。申訴專員劉燕卿形容,超收費用貴得「匪夷所思」,炮轟教育局沒具體審批標準,且過程鬆散,未有嚴格審查報名費有否巧立名目的牟利成分,無為家長和學生做好把關,有負期望。

現時全港幼稚園均屬私營,須獲教育局註冊及受局方監管。根據《教育條例》,幼稚園可收取上限四十元的報名費,如欲收取逾上限的報名費,須先獲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批准。截至今年十月,全港有卅六間幼稚園獲局方批准收取超過四十元上限的報名費,佔全港約一千所幼稚園的百分之四,報名費由五十元至三千七百元不等,最高的竟是收費上限之九十二點五倍。當中十七所學校收取一千元或以上的報名費。在卅六所學校中,卅所是國際幼稚園,報名費介乎三百元至三千七百元,餘下六所是本地幼稚園,報名費均在九十元水平以下。

有學校報名費淨賺逾百萬

有學校解釋收高價報名費主要用於聘請額外行政人員、整理報讀生資料及派發報名表格及相關學校刊物等,但公署調查發現,有十九所學校沒列明每個項目開支,只籠統列出處理入學申請流程及相關人手安排,局方便批准申請。其中一間學校收取報名費的收入總額,更已遠超開支成本,盈餘高達逾百萬元,且校舍已佔地數千平方米,設施齊全,但仍報稱為收生租用場地及設施共逾十萬元,又把約七十萬元設立的網上報名系統,視為收生經常性開支,及將原本受聘處理收生事宜的教職員薪酬某部分計算入收生開支,造成雙重計算,但仍獲局方批准申請。公署又發現局方沒嚴正處理超收費用個案,有三間國際幼稚園分別於一二年五月、十月及十一月未獲批准收取超限報名費,該三間學校其後向局方提交申請後再獲批,但期間局方沒調查該三間學校申請期間有否繼續超收費用,亦沒要求學校退款,僅作口頭勸喻。教育局在○九年一月至今年十月,曾處理十八所學校涉嫌違規收取超限報名費個案,其中十六所幼稚園個案屬實。局方共發出十一次口頭/書面勸喻,僅得一次書面警告。而該次書面警告也源自於家長投訴,該學校才作出退款安排。

劉燕卿促校方發還超收費用

劉燕卿批評,教育局審批申請方法粗疏,未有發揮監察作用,導致不同職員審批個案時出現不一致情況,未能準確評估幼稚園所估算或申報的項目開支是否合理,建議局方盡快制訂工作指引,要求幼稚園說明預算開支詳情及提供實質證據,局方亦應質疑學校值得商榷的開支項目,規定未獲批收取超限報名費的學校,須將違規超收費用發還家長,並按例禁止該學校續收違規費用。

局方死撐:審批難劃一標準

教育局回應時解釋,幼稚園全屬私營,其收生情況及相關開支存在很大差異,在審批報名費的申請時亦難以簡單地劃一標準。局方不認同幼稚園藉收取報名費牟利,指所有即將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均不可收取超過核准上限的報名費。局方會參考公署建議,檢視現行做法,加強監管措施,包括盡快完成制訂更具體的內部工作指引,要求幼稚園提高收取報名費的透明度及嚴格跟進違規收費的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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