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兼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前年四月涉嫌在區議會閉門會議時襲擊保安員,案件經審訊後,許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提出覆核,裁判官在覆核聆訊時雖維持無罪裁決,但下令許智峯須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許不服並向高院提出上訴,昨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守行為令。
高院女法官張慧玲認為無足夠資料證明許會對將來有危險而需預防,裁定許上訴得直撤銷守行為令,並押後以書面解釋原因。許智峯在庭外表示歡迎裁決,並指此案屬政治打壓,現取回公義,又指自己一直嚴守非暴力抗爭,早於今年九月其守行為期已結束,他為了守護公義才進行上訴。
案件編號:HCMA 6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