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涉歧視投訴 平機會3年接11宗

平機會目前根據《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處理媽媽在公眾地方餵哺母乳遭受歧視的投訴。雖然家庭崗位定義沒有包括餵哺母乳的女性,但餵哺母乳可看成是照顧直系家庭成員,因此若有人基於其家庭崗位作出歧視行為,拒絕提供貨品、服務及設施等,即屬違法。

在職媽媽保飯碗多噤聲

在過去三年,平機會收到十一宗有關投訴,當中有三宗成功得到解決,六宗終止調查,原因是證據不足或不涉及歧視。但愛童行家庭協會創會委員黎黃佩嫦直言,不少母乳媽媽曾遇到不公平對待,很多時不知道如何處理,當向平機會求助時,又被要求提供過多僱主資料,不少媽媽因擔心失去工作而不敢投訴。

她指,衞生署雖有指引,鼓勵工作場所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惟許多媽媽不能在復工後持續餵哺母乳,「政府現時法定產假唔夠長,大部分母乳媽媽喺工作環境,同埋工作時,都唔方便泵奶,久而久之身體唔再出奶,慢慢亦冇再餵人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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