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假文書應徵 港大生候懲

【本報訊】廿九歲男生經歷三次中學文憑試後,今年終如願考入香港大學,但因家人已停止金錢資助,他為賺取學費,遂在開學前手持偽造的律師樓推薦信到九龍木球會應徵文員,並領得部分薪金,但終被揭發。男生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裁判官勸勉他努力讀書,准他保釋至本月廿九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被告葉家銘沒有案底,報稱港大文學院一年級學生。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為自力更生,希望開學前賺取生活費才犯案。他現已後悔,願向木球會償還所賺的三千九百多元工資。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七月七日,到佐敦的九龍木球會應徵文員,並呈上兩封由「楊寶林黎雅明律師行」發出的推薦信,指他於○七年至一三年間在該處任職法律文員,獲木球會職員信納,以月薪一萬一千元聘用被告。木球會後來向律師行確認,從未發出該推薦信,又指被告只曾以初級文員身份任職一個月,木球會報警。被告工作了十天遭解僱,他亦自行向警方自首。

案件編號:KCCC 4331/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