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商拒認公用渠排污

【本報訊】將軍澳工業邨對出海面在今年四月出現大片黃泥水,環境保護署調查後認為污水疑來自附近的新界東南堆填區。該堆填區的營辦商被指涉嫌讓含過量懸浮重物的污水排入公用污水渠,觸犯《水污染管制條例》而被環保署票控兩項禁止排入公用污水渠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被告公司不認罪,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九日開審。

被告翠谷工程有限公司,被控分別在今年四月十一日及十三日於將軍澳大赤沙的新界東南堆填區,將有污染物質的水排放入水質管制區、即將軍澳管制區內的公用排水渠。控方表示將傳召五名證人,包括檢取水樣本的職員等。辯方則指,將會質疑環保署職員檢取的水樣本,並非源自涉案堆填區。

案件編號:KTS 16827-1682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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