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智障女簽授權書 實德金業男經理勢囚

【本報訊】實德環球金業(香港)有限公司一名男客戶經理,涉嫌在快餐店內向一名中度智障的廿四歲女子推銷貴金屬買賣合約時,捉着女方手逼她簽署授權書,附近食客見狀起疑,暗中拍片及報警。男經理昨在粉嶺法院被裁定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成,為首宗《商品說明條例》涉及智障事主的案件。辯方在裁決後指被告有悔意,裁判官聞言即反駁:「要一個弱智人士畀口供,呢啲叫有悔意咩?」下令將被告還押,並表明將會判囚。

涉案廿五歲被告廖永威,被海關控以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雖聲稱不知事主的智力有問題,但從快餐店食客的短暫觀察,便已認為事主是智障人士,加上事主庭上作供的表現,裁判官不相信被告和事主商談了一段時間,竟不知事主是智障人士。

官指兩食客證供誠實可靠

裁判官續指,事主屬中度智障,而其錄影會面和庭上作供距離案發日已有一段時間,法庭因此對其作供的準確性有疑問,不能完全接納,但另一方面,兩名食客的證供誠實可靠,故接納兩人的口供。裁判官裁定被告清楚知道事主是智障,更利用此弱點去推銷,同時根據食客的證供,裁定被告有向事主施加不當影響。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被停職,現為地盤電工,不打算重操故業,故重犯機會極低。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把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期間下令被告還押。

案件編號:FLCC 45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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