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議員憂敗訴要破產

特首與律政司司長興訟要求取消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和羅冠聰等四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高等法院昨定於明年二月八日一併審理上述四人相關的八宗案件,預計審理三日。梁國雄等四人擔心若敗訴會面臨破產,已分別申請法援,曾要求法庭暫緩排期。惟法官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盡快解決,四人應有合理時間尋求法律意見和律師,故拒絕他們的要求。

按一般程序,與訟人士若申請了法援,法院會自動暫緩該訴訟程序四十二日。代表政府的律師昨指出,本訴訟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上訴庭在青年新政成員游惠禎和梁頌恆的宣誓案已解決了當中的法律爭議,而本訴訟涉及的事實爭議範圍非常狹窄,法庭應解除該項暫緩規定及先定下審期。

四名答辯人中只有姚松炎有律師代表,他們都反對定下審期。姚的律師稱,若姚敗訴可能面臨破產,政府要四人在兩個星期後呈交誓章,這是對他們的壓迫,令公眾覺得政府沒有給予四人合理時間去找法律代表,而立法會已經接納四人的宣誓有效,正履行職務和在立法會中投票,應有合理時間去申請法援或籌律師費,法庭不應因是政府興訟便作特別處理。

法官:只考慮公眾利益

法官卻指,法庭有需要盡快去處理四人可否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的問題,四人若失去議員資格,便不應行使該權力和職能。法官否認對政府的訴訟作特別處理,強調只會考慮公眾利益。

梁國雄形容,本訴訟是大衞與巨人哥利亞的對決,他是窮人,不像特首和立法會主席可用公帑打官司,面對政府的「鑽石陣容」律師團,若他敗訴,可能要破產,若他取不到法援,或會考慮先休息三年,待下屆立法會再參選。劉小麗稱,其收入不足以應付高昂的訴訟費,她曾向立法會求助,但仍未收到回覆。羅冠聰稱自己是未畢業大學生,擔心未畢業先破產。

團體示威 斥四人發假誓

法官聽完各方陳詞後,決定不暫緩本訴訟的程序。另外,立法會主席和秘書長保持中立,又指他們對四人宣誓的裁決不會影響到法庭的判決,故要求暫時退出本訴訟,以免浪費公帑;法官批准該申請。

開庭前夕,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到場聲援,另有約三十名「保衛香港運動」成員抵達高院外,期間高叫「港獨泛民」、「禍港殃民」等口號,譴責案中四名議員發假誓,又指他們誣蔑特首梁振英想連任,並以入稟方式打壓他們。成員又向律政司代表遞交請願信,支持政府入稟的決定。

案件編號:HCMP 3378,3379,3381,3382 & HCAL 223-2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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