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今年初就網購鮮貨食品推出新規定,要求出售法定限制食物的網店,必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許可證,並須在網站清晰提供許可證號碼、可售賣食物類別及持證處所業務地址,但並無規定如何展示相關資料。
消委會檢視三十六個網站或網上平台,當中合共獲發一百二十五個相關許可證,惟當中有七個網站違規無提供許可證資料,部分網站則把資料展示在較隱蔽位置,或資料出現錯漏,令消費者難以即時知悉網站是否合法銷售有關食品。
消委會促請業界盡快改善及嚴守法規,當局亦應加強監管,及對無牌售賣的網店提出檢控。消委會已將調查資料交予食環署,署方表示如發現有網站違規會跟進。消費者如發現有網店違規,應即時向食環署舉報。
消委會檢視的三十六個網站,網站展示位置及資料詳細程度不一。有四個網站將資料放於較不顯眼位置,如「關於我們」、「推廣優惠」或「使用條款」等頁面,消費者難以察覺和搜尋;有五個網站雖未有在首頁直接展示相關資料,但有擺放如「牌照及許可證」等特定圖標,消費者點擊後則可查閱;有網站雖然列出四個不同類別的受限制食品許可證資料,但當中「貝殼類許可證」的號碼與食環署網站載列的相關號碼不符;其中一個網站展示的許可證號碼並不完整。
此外,有網站同時售賣多種限制出售食物類別,但未有申領全部相關許可證,例如有網站同時售賣急凍或冰鮮肉類及家禽,本應申領兩個不同許可證,但只申領了一種;部分有售賣冰凍甜點的網站,亦無申領許可證。根據《食物業規例》,現時共21類限制出售食物,網店如售賣需逐一申領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