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競爭行為要付出沉重代價的「第一滴血」極可能在明年出現。本港《競爭條例》昨生效滿一周年,競爭事務委員會指,過去一年包括「圍標」在內的十三宗個案需深入調查,最快明年初會有執法結果,部分個案可能提交競爭事務審裁處進行審理。不過,競委會指,涉及「合謀」的個案涉及多間公司,變相成為多宗案件,涉及龐大的訴訟費,預計該會的儲備會在一七/一八年度耗盡,要求政府倣效外國成立營運基金,以供該會長遠發展。
《條例》在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全面生效,凡涉及嚴重的反競爭行為例如圍標、合謀定價或瓜分市場等,或濫用市場權勢,均有可能被檢控,最高罰款是過去五年內,其中三年最高營業額的百分之十。
該會在過去一年共接獲一千九百宗投訴及查詢,當中,有一百卅宗需進一步評估,涉及最多需要評估的行業為物業及物業管理和專業及技術服務。截至昨日,有十三個個案需進入深入調查階段。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指,該會過去已發出四十個通知及向法院申請五個搜查令,證明部分案件已接近完成調查的階段,預計數宗將於明年初至中陸續有執法結果,結果可能提交予競爭事務審裁處審理。
不過,她指,涉及「合謀」的反競爭行為不論是圍標或合謀定價,一般涉及四及五間公司,如進行審訊,即會變成四至五宗個案件,以該會的資源,每年只足夠應付兩至三宗案件,又預計該會財政在本年度起有赤字,並會在一七/一八年度耗盡儲備,她要求政府倣效外國,成立營運基金或從罰款中撥出一部分予該會作長遠發展。
被問及涉及可能要提交審裁處個案屬中小企抑或大企業時,胡紅玉僅以「有實力」來形容涉事公司,並以涉及司法程序及保密為由拒絕交代,但指該會採取「適當執法」。
競委會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舉例指,香港報販協會今年五月曾就某牌子的香煙向會員發出建議零售價的信件,經該會了解後,得知對方是「無心之失」及迅速作出更正,便決定不會向對方作任何執法的措施。他強調如涉及嚴重的反競爭行為,該會肯定嚴厲執法,又指出部分案件可能涉及貪污或恐嚇成分,已將十八宗個案轉介其他執法機構。
此外,畢仲明指,該會就車用燃油進行的市場研究將於明年初公布結果,研究範圍包括價格有否「加快減慢」情況。他說今年五月就香港住宅樓宇翻新及維修市場的研究報告發表後,該會收到相關投訴急升,未來會就大眾關注的議題繼續進行研究。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認為,政府應就《條例》內的合謀寬待政策加上獎金制,以利誘知情者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