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入警隊八年的鑑證科男警員,於今年五月分別在前往警察總部途中、午休及放工後,在港鐵站以手機拍攝十四名女士的裙底影片,被途人制服報警處理。他昨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十四項有違公德罪,求情時聲稱於年初參與一宗謀殺案搜證期間,說過對死者不敬之言,自此疑神疑鬼,常夢見屍體,猶如被詛咒,加上要照顧產後抑鬱妻子及承受工作壓力,終致壓力爆煲犯案。裁判官表明有可能將他判監,但會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等報告作參考,准他保釋至明年二月七日判刑。
現已被停職的卅四歲被告柯榮發,昨應訊期間一直落淚。控罪指他於今年五月十二日,在深水埗、美孚及金鐘港鐵站內,先後偷拍十四名女子的裙底。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二○○八年加入警隊,今年調任鑑證科,曾在一宗謀殺案中面對腐爛的屍體搜證,他當時聽說死者生前並非好人,故曾說過對死者不敬之言,自此常夢見死者屍體,覺得屍臭味「成日喺身邊」,彷彿被詛咒。
辯方指被告長期積累壓力,除面對上述情況,他在「佔中」期間須持續加班,而妻子前年幾乎流產,誕兒後患上產後抑鬱症,今年四月一家又遭業主迫遷。直至案發當天,他須為警方高層的會議抄錄筆記,終致壓力爆煲,不智地偷拍女性裙底,以求紓解精神壓力。事後他求診精神科,確認患上適應性障礙症及創傷後遺症,影響自制能力。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涉多名受害女子,但決定先為被告索閱感化、社會服務令、心理及精神科等報告才量刑,並准被告保釋候判,但裁判官表明仍有可能判監。案情指,今年五月十二日被告在深水埗港鐵站的扶手電梯,偷拍一名廿二歲女學生裙底,途人見狀制止,追趕至長沙灣桂林街將他制服。警方接報調查,在其手機內發現廿五段偷拍裙底的影片,另涉十三名女事主。
案件編號:KTCC 473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