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擬將雷射槍測速的「超速寬減」由三公里調高至五公里,消息傳出後即引來各界關注。有專家指出,警方多年來一直推行「超速寬減」,然而雷射槍的技術存在一定誤差,容易受到被控超速的司機挑戰,為免在法庭上呈交的證據遭削弱,因此才設定不同水平的寬減,而今次調高「超速寬減」的幅度,相信亦是警方要減少爭拗,增加被檢控者的定罪機會。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警方用雷射槍偵測車速多年,技術上始終有不同程度的誤差,故要設定寬減里數,以求增加檢控成功率,「早年有人挑戰雷射槍嘅準繩度,就係針對佢(雷射槍)有誤差,如畀鬆幾公里,司機想拗都無咁易。」
他又指,警方調高「超速寬減」,有可能會誤導部分駕駛者,令他們以為可「踩快啲」,但其實一、兩公里的距離,對一架高速行駛中的車輛而言,只是不足一秒鐘的事情,故提醒司機絕不能掉以輕心,「警方增加超速寬減,只係想更容易告得入超速,司機唔好抱僥倖心態,以為超多少少唔使怕。」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杜燊棠支持增加「超速寬減」,但認為現時不少路面時速限制僅五十公里,明顯太低且不合時宜,駕駛者一不小心便會因而超速及被檢控,對搵食車而言非常困擾。他認為,相比起調高「超速寬減」,放寬道路車速限制其實更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