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排網上流傳一篇文章,講家陣港女嘅十大擇偶條件,結果公屋住戶竟然遠勝供緊樓嘅樓奴。咁又係吖,公屋租金平,配套好兼夾免費維修,賺幾多都係自己嘅,真正實現財務自由,難怪咁多超級富戶賴死唔走喇!
公屋單位被濫用,並唔係今時今日嘅事,大家去嗰啲「富貴邨」兜番轉,周圍泊滿唔少名車,就知道咩叫禾稈冚珍珠。針對呢啲隱形富豪,房委會尋日宣布由明年十月起收緊富戶政策,由以往規定入息及資產均超出上限先要搬走嘅「雙軌制」,改為是但一瓣超標就冇得留低。其中住戶入息上限定為不逾入息限額五倍,資產就規定唔超過入息上限一百倍。
好明顯,房委會有關新措施係要堵塞過往嘅制度漏洞。以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為例,一人家庭入息上限大概萬一銀,佢老哥每月人工九萬過外,超出上限五倍成一大截;之不過資產呢家嘢有好多走盞位,只要報條數唔過限額就得。大家有眼見,佢老哥成日以「丐幫幫主」自居,但就不斷有老闆泵水,腦滿腸肥,豬籠入水,仲好意思長期霸住間公屋,雖然人人喊打,但當局始終吹佢唔脹,新制度下長毛呢類例子終於有機會被叮走,咁就公道得多嘞。
加快公屋單位流轉,協助輪候人士盡快上樓,大部分市民舉腳贊成,但亦有人批評房委會胡亂向公屋居民開刀,轉移公屋供應不足嘅視線;亦有人話目前全港只有兩千多名公屋戶需要交雙倍租金,質疑收回嘅單位只係杯水車薪。嗱,咁講就唔啱喇,公屋係珍貴嘅社會資源,幾時都應該分配畀最有需要嘅市民,既然超級富戶可以喺私人市場解決住屋問題,就冇理由容許佢哋長期鵲巢鳩佔。呢個唔係數目多少嘅問題,而係公義嘅問題。
至於話騰出單位數量太少,其實好可能反映當局以前執法不力。申訴專員公署之前調查房署執行公屋租戶審查同監察制度,發現漏洞多多,亂象叢生,獲重複分配單位嘅大有人在,甚至有人一家霸住三間屋,問你怕未。最誇張嘅係,當局試過抄錄一萬個公屋單位嘅水錶,結果發現當中七百個錄得零耗水量或超低耗水量,到底濫用公屋情況係咪被低估,不言而喻。房署唔係唔知問題嚴重,亦曾經成立特別小組加強抽查,可惜最終又係雷大雨小。今次嘅辣招會唔會重蹈覆轍,仲要睇過至知。
或者有人會話,要加快上樓時間,歸根究柢都係增加公屋供應。喂,鬼唔知阿媽係女人咩,莫講話港府覓地建屋無能,公屋供應缺口愈來愈大,即使進展順利,遠水亦難救近火,官老爺住洋樓養番狗,就話等幾耐都冇所謂啫,唔通叫班無殼蝸牛繼續住豬欄雞棚改裝嘅劏房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