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溢欣認超速駕駛 停牌一年

【本報訊】中文科補習天王林溢欣(YY Lam)去年底得悉母親患病,他為趕往醫院,於凌晨時分在太子道東駕駛時超速八十六公里,他事後被控一項超速駕駛罪,他原本不認罪,案件定於下周審理,惟他昨日突然透過律師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二千六百元,停牌一年,另須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廿九歲男被告林溢欣,昨並無到庭,由律師代表;控方透露被告有相類交通案底。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廿八日凌晨十二時許,在太子道東超速駕駛一輛私家車,當時其車速是每小時一百卅六公里,超出該路段五十公里的速度限制。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得悉母親患病後趕往醫院,因而犯案,當時附近沒有其他車輛,未對他人構成危險。

案件編號:KCS 23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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