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沙田的智障人士院舍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年初爆出智障院友疑遭虐待事件,四名涉案男女職員被控普通襲擊等罪,受審後其中三人早前脫罪,僅一名女被告罪成。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判刑時,辯方突呈上院友母親親撰的四頁內容感人的求情信,信中大讚女被告在兩年間為其子所做的多項好事,母親亦從未怪責女被告。裁判官坦言對求情信感意外,案件原可判囚,但考慮信中內容,遂判女被告入獄三個月,但准緩刑兩年。
被告依次是陳瑪莉(廿八歲,女)、司徒文郁(廿五歲,男)、譚綽愉(廿四歲,女)及吳健豪(廿八歲,男)。兩名女被告被控普通襲擊罪,指她們於今年一月五日襲擊王姓男事主(卅二歲);兩名男被告則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他們於同日用手機拍攝赤膊的鄧姓男事主(廿四歲)。
四人中僅得首被告陳瑪莉被裁定罪成,其他被告因案情有疑點而脫罪。陳昨接受判刑,細聽求情信內容時,本已雙眼通紅的她,更淒然淚下,多番用紙巾拭淚。案情指陳用膠紙貼在王姓事主的前額和雙手,雖然她承認曾向鄧姓事主的乳頭「打交叉黐膠紙」,但貼乳頭事件非本案控罪範圍。四人現時亦已離職。
庭上讀出王姓事主母親的求情信,王母指事主患有脆骨症、自閉症和嚴重智障,曾經自殘,照顧事主如同「千斤重」。惟事主兩年前入住怡欣山莊後,獲「瑪莉姑娘」關愛,除自掏腰包買玩具給他,並陪他玩、公餘時替事主修補破爛衣服、替他剪髮,並提出帶他出街,令王母深受感動。信中亦提及陳在交更後,接獲王母通知,亦不計較並前往照料失禁的事主。
王母續指,照顧事主感到無助時,陳反為鼓勵和開導她,她讚賞陳有熱誠和愛心。對於本案,她從無怪責陳,認為陳現已知錯,痛定思痛。辯方求情亦指,陳定罪後遭還押三周,已作深切反省。
裁判官判刑時強調,陳作為宿舍家長,有責任用心照顧有缺陷人士及尊重對方。陳明知事主對膠紙有強烈反應,卻利用此弱點攻擊對方,違反誠信,案情嚴重。惟考慮求情信內容後,接納是次屬單一事件,遂給予陳緩刑機會。
案件編號:STCC 19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