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容教育中心向學員聲稱支付五千五百元可報考澳洲一個美容專業導師的考試,但原來該考試已停辦,學員疑受誤導下而報了另一考試課程。涉案中心、董事和職員事後被控四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經審訊後,眾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其中三罪成立。裁判官認為理應判監,現准董事和職員保釋至本月廿一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涉案中心的經營公司則罰款十萬元,另須賠償一萬一千元予事主。
三名被告依次是該中心董事兼導師梁頌林(七十一歲)、市場營銷經理楊慧嬋(五十五歲)和該中心的經營公司Farida Hair Beauty Education Centre Limited。梁和楊同被控一罪,指他們於一三年十月至去年,在佐敦道八號的「胡芬妮髮型美容教育中心」串謀作出誤導行為;餘下三罪則指經營公司誤導三女事主,惟其中一罪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梁和楊都願意向事主賠償,其中梁曾在勞工及福利局以及僱員再培訓局擔任官方職位,對美容行業作出貢獻。
案件編號:KCCC 17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