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定慧寺及其部分董事於今年八月入稟高院,要求將其女住持釋智定、釋智達、釋智慧和釋智光(釋智定丈夫)剔除出董事名單之外。案件昨在原訟庭進行指示提訊,被告一方只有釋智定一人親自出庭,其餘三被告均缺席。據原告稱,釋智慧已表明不參與訴訟,並會遵從法庭判決;至於另兩名被告,原告表示有將提訊的日期通知對方。
釋智定昨向法庭表示,她無錢請律師,自己又不懂英文,故早前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原告一方提供中文的訴訟文件。不過法官表示,根據法院規則,釋智定在向法庭申請前,程序上必須先向原告提出書面要求,由於她沒有這樣做,其申請須予撤銷,法官並下令她向原告支付是次申請的訟費。雖然釋智定聲稱「身無分文」,但法官最終仍決定,她要即時向原告一方付出八百元訟費。
至於原告剔除董事的申請,原告一方早前已把支持申請的誓章呈交法庭,法官昨指示各被告,要在昨日起計的卅五天內呈交反對誓章,然後原告可於廿一天內呈交回應。之後與訟各方有權申請,再就案件召開指示聆訊,但開庭日期則不會早於明年二月八日。
案件編號:HCMP 20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