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導遊或領隊若涉強迫購物,旅遊業議會只能對相關人員或旅行社進行記分,最高刑罰是吊銷牌照,但旅監局成立後,從業員或旅行社違規有機會負上刑責。入境團旅行社協會主席謝淦廷擔心,旺季時業界難以監管前線人員,他說:「(監禁)一定係有啲過火,如果個客投訴個導遊強迫購物,我哋又唔知,係咪都要負上刑事責任呢?」
旅遊業僱員總會總幹事林志挺則稱,業界過往監管太寬鬆,令行內俗稱「刀手」,即專門強迫遊客購物的導遊杜而不絕,對旅客及業界帶來極負面影響,認為監禁始能有阻嚇作用:「以前最多畀人釘牌,第日可能要坐監,咁佢哋先會諗值唔值得去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