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 司法人員加薪4.85%

【本報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將按年調高四點八五個百分點,並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因應一五年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以下級別的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金將上調四個百分點,而原訟法庭以上級別的法官則上調六個百分點,兩項薪金調整,將會追溯至今年九月起生效。

高級別法官租津增至16萬

政府亦通過多項福利建議,當中房屋福利方面,現時高等法院及以上級別法院的法官均獲分配AA級的司法機構法官宿舍,但在宿舍供不應求情況下,每月會獲發約五萬一千元津貼。不過,由於私人市場上相同水平的住所每月租金需約十七萬四千多元,故這項津貼大幅上調約三倍,至每月約十六萬元。

至於醫療及牙科福利方面,將增設「醫療保險津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合資格受供養人士也能領取,其保險每年津貼額和年齡掛鈎,初步每年津貼額由一萬九千多元至五萬三千多元不等。有關子女本地教育津貼亦會上調,小學每年獲四萬四千多元、初中獲發近七萬五千元、而高中或以上則獲發近七萬元津貼。當局將把有關建議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作出簡報,並會向財委會尋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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