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包是港人冬天的保暖恩物,但坊間各款暖包功能各異,市民使用時,應衡量自身需要及產品安全,否則取暖不成,更會遭暖包燙傷。
消委會過往接獲多宗使用暖包不當的意外及投訴,包括被暖包粉末燙傷眼睛、低溫燙傷以至發炎等,呼籲市民慎用。
坊間銷售的即棄暖包,主要成分包括鐵粉、活性碳及食鹽等,發熱原理是將暖包開封後,包內的鐵粉因接觸到空氣中的氧氣和水分而氧化,放出熱能。但部分暖包外形與部分飲品沖劑相似,消委會曾接獲個案,有人將暖包拆開倒進熱水稀釋服用;亦有學生玩弄暖包時,擔心被暖包釋出的粉末濺入眼,而須送院診治。
消委會發言人提醒市民,不要將暖包放於鞋內。台灣有女士曾把暖包放進靴,她穿着六小時後,證實腳掌遭二級燙傷及發炎;此外,發熱的暖包溫度較正常體溫稍高,約攝氏四十三度,惟長時間貼緊皮膚同一位置,如八小時,或會引致「低溫燙傷」,長者、幼童及糖尿病患者等人士,應避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