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尋日正式刊憲,公告青年新政游蕙禎同梁頌恆喺九龍西同新界東嘅議席出缺。雖然游梁已完,但係未甩身,事關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尋日決定要向佢哋追討營運開支同議員酬金,兩人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咁都不特止,行管會仲設下限期,要佢哋十四日內、即係本月十九日或之前回水,咪使旨意拖數同走數。之不過,游梁孭住一身債,有人估計法庭嘅訟費加埋律師費,條數高達近千萬元,而佢哋公開籌旗都未必冚到條數喇!喺咁嘅情況之下,立法會係咪可以順利收到呢條數都好難講?